台中1名林姓檳榔西施(36歲)平時在職場與客人、老闆打情罵俏,同居的魏姓男友(48歲)懷疑她外遇,林女受不了男友睡前一再質問,欲倒頭就睡,魏男索性把房間燈全開亮,不讓她好眠,林女向警方聲請家暴保護令。

《聯合報》報導,魏男每逢睡前再三質問女友,林女回以「想太多」,魏男認為她「裝睡閃躲」,整夜把房間電燈開亮,不讓她睡。魏男前晚假稱接女友下班,問檳榔攤老闆是否與林女「開過房間」,場面尷尬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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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許姓牙醫,遭妻指控與溫姓女子外遇,許妻拍到丈夫與溫女2人一起手牽手走在路上,並進入汽車旅館,許妻守候2小時後,衝入捉姦,只錄得丈夫脫掉外套,溫女則衣衫完整拿沙發上小枕頭遮臉畫面,許妻向溫女求償300萬元,法官認為證據不足,日前判許妻敗訴。

許妻與夫結婚20年,育有3子女,她認為,牽手及旅館內畫面,足以證明溫女破壞她的家庭,但溫女辯稱,當時是因天冷,才與許男入內避寒,並沒有發生不可告人的事,法官認為,許妻所拍得畫面,沒有親吻、擁抱或衣衫不整情況,也未發現保險套等證物,許男與溫女行為或許有可議之處,但無法證明2人是婚外情,判許妻敗訴。許妻與丈夫目前正打離婚官司,她並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丈夫1億元財產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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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年前殺害新婚妻子的陳俊南,前年出獄後回到高雄老家與母親同住,《蘋果》昨天找到當初受理陳男自首的派出所警員,他對陳男印象深刻,表示陳男一大早來自首時一臉倦容、眼睛全是血絲。對於陳男再犯案,警員說:「當時就覺得陳男佔有欲很強、個性衝動,他應是個性使然才會再犯錯。」

懷疑妻外遇大吵

二○○六年一月,擔任水電工的陳俊南,與交往四年多、在通訊公司上班的許婉玲結婚,原本感情不錯,後來陳男發現常有一名男子打電話給妻子,妻子雖表示僅是同事,陳男仍懷疑妻子外遇,兩人常爭吵。
當年六月十四日中午,兩人又為了外遇問題大吵,許女坐在臥室床邊說:「我要去洗頭!」沒想到陳男突然用左手掐住她脖子,將她壓制床上,右手拿起枕頭壓在她臉上,過了三十分鐘才鬆手,許女當場氣絕身亡。
陳男殺妻後到藥局買安眠藥,又到市場買爐具和炭火,回家用毛巾塞住門縫,吞下安眠藥並點燃炭火,然後抱著妻子遺體等死,不料隔天凌晨三時醒來發現自己沒死,於是在上午七時到派出所自首:「我殺了我太太!」

母與嬤為此生病

檢察官依殺人罪嫌起訴,一審、二審均判他十二年徒刑。陳男於二○○七年七月入監服刑,不料入監後沒幾天,適逢《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》公布施行,他因自首減刑為六年徒刑,坐牢四年多後,前年十月假釋出獄,去年五月假釋期滿,不必再服未服完的刑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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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門一名狼父,10年前竟罔顧人倫,對當時年僅7歲的女兒伸出魔爪,性侵多次得逞,妻子為了一家人,只好隱忍;狼父4年前與妻子離婚後,仍繼續逞獸慾,其女兒前年透過PChome「Skype(網路電話)」向母親訴苦,痛罵「父親是畜生!」母親錯愕追問,女兒說父親「發情」時會性侵她,母女因此提告。刑事方面,一審判狼父9年6個月,新北地院昨再判狼父須賠償250萬元,可上訴。

據查,這名30多歲的狼父,本與家人一同居住在新北市泰山區,92年間,他竟趁妻子不在家時,對當時年僅7歲的大女兒伸出魔爪,造成大女兒下體大量出血,妻子事後發現趕緊送醫,欲向警方報案,卻遭奶奶斥責「你想讓孩子沒父親嗎?」

妻子只好退讓,期待丈夫知錯能改,但丈夫非但沒改過,反而變本加厲,一家人於97年返回金門老家定居,男子也在當地擔任船員。兩夫妻則因感情不睦,於98年12月離婚,妻子一人孤身回台工作,3名子女則留在金門和父親生活,但獸父仍繼續逞獸慾。

刑案方面,一審法院判狼父9年6個月徒刑。少女及母親提出民事求償1200萬元,狼父仍否認犯行。法院判狼父須賠償女兒200萬、前妻50萬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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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姓女子離婚感情受創,2個月前離家失聯,將車子停在台北市內湖五期重劃區後在車上燒炭輕生,被發現時屍體呈現煙燻乾枯現象,研判死亡已逾2個月。

針對外界質疑,女子陳屍車內2個月,警方巡邏為何沒發現?內湖警分局表示,現場周遭數百公尺均雜草叢生,雖停車處旁劃有禁停紅線,但斑駁脫落,警方無從開單告發,加上王女用汽車遮陽板擋住前擋風玻璃,影響車內視線,才會延宕發現時機,日後將要求員警清查重劃區內久停空車。

警方調查,本月10日下午,一名江姓工人行經行善路與新豐街口,聞到路邊一輛汽車飄散臭味,趨前查看發現,車內駕駛座仰躺一具屍體。警方確認是今年4月初離家出走的王女。家屬透露,王女與丈夫感情不睦,不久前離婚,疑似感情受創,造成精神及精緒不佳,曾向親友表達輕生念頭,警方已初步排除他殺可能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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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說,床頭吵床尾和,而如果床頭吵久了,床尾和多次了,似乎真能讓夫妻倆的婚姻更加長久!美國舊金山大學的研究指出,婚齡越久的婚姻,越能長久穩定,而這項研究結果,也與我國內政部所做的統計不謀而合!

婚齡十年以下離婚對數 佔去年離婚對數五成五!

根據內政部的統計,去年我國離婚對數共5萬5835對,幾乎每天就有152對簽下離婚協議書各奔東西,另外,統計中還顯示,結婚未滿5年者1萬6027對占最多,5至9年者1萬4692居次,也就是說,婚齡未滿10年的離婚者占55%,其餘隨結婚年數增加而遞減,正表示結婚越久感情越好。

越炒感情越好 十年以上較不易起爭執

而這份來自美國舊金山大學的研究,是根據一百二十七對夫妻為研究對象,這些夫妻多在中年、年紀較大的時候結婚,研究追蹤十三年。研究人員請夫妻彼此交談十五分鐘,交談多集中在做家事、財務等爭議話題,然後用攝影機拍下這些對話,測驗看看,當這些測驗對象,若遇到爭執時會怎麼樣處理解決紛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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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婚彭姓男子經由網路結識蘇姓人妻後出軌,後來感情生變,他竟寄發女方性愛影片給親友。台北地院判彭男應賠新台幣84萬元。

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指出,彭男透過成人聊天交友的網站,結識已婚蘇女,兩人出軌,從民國99年起多次到新北市新店、汐止等地汽車旅館偷情。

蘇女後來擔心姦情曝光,向彭男提出分手,但男方不願放手,蘇女爭執後憤而離去,卻不慎將隨身碟忘在彭男車上,彭男因此取得蘇女與丈夫電子郵件帳號密碼等資料。

兩人後來藕斷絲連,彭男又趁機設計偷拍蘇女性愛影片,後來入侵蘇女丈夫MSN,冒用對方名義寄發蘇女裸照,並傳簡訊給女方「要你們嘗嘗眾叛親離,該付出代價了」等,讓蘇女心生恐懼。不久,彭妻意外在電腦發現性愛照及影片,才發現丈夫婚外情。

法院依相姦、恐嚇、妨害祕密等罪,判處彭男2年徒刑,得易科罰金確定。蘇女與丈夫再向彭男提出民事訴訟,求償新台幣170多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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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十多歲郭姓男子迷戀小吃部,先後被兩名小姐拐騙各一棟房子仍學不乖,又被另名女子控告傷害,被判刑三月可易科罰金三萬元,他向警方抱怨,損失好幾百萬僅摸到小手,他寧願易服勞役也不繳罰金。

郭對金錢態度前後落差,讓員警也傻眼。不過,他說到做到,真的去易服勞役,每天折抵九百元,瞞著家人打掃馬路近一個月,在上周完成勞動時數。

「最多就是拉拉手,連一次上床都沒有,把我當『盤子』(台語,笨蛋之意),以後不會再去了!」郭昨天表示,每次對方都用月事來等各種理由閃避親熱,「反正我就是被騙,還好老婆不知道,不然代誌大條!」

郭姓男子經營工廠,省吃儉用累積不少積蓄,近年子女接棒事業,他退居幕後掌經濟大權。三年多前因朋友牽線,三不五時到小吃部飲酒作樂,結交不少小姐,幾杯黃湯下肚就大方給小費,是小姐眼中「肥羊」。

去年初,郭在小吃部認識四十多歲蔡姓女子,認為蔡女得扶養讀國中的女兒相當辛苦,花三百多萬以蔡女名義買了一棟中古屋,以為日後可經常前去偷情,但交屋後一個月,蔡女帶著女兒搬家,房屋也變賣,他發現人去樓空質問蔡女,蔡女反而揚言要把這件事告訴郭的家人,郭只好作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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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大陸網傳一則「武漢情侶窗邊做愛墜樓」消息,配圖顯示這對情侶裸體陳屍街頭,身旁還有一灘血跡。不過,有網友搜尋發現,這其實是2007年的舊聞。

武漢情侶窗邊做愛墜樓,網傳消息是這麼說的,因為最近天氣炎熱,小倆口貪圖涼快,所以在窗邊直播「愛情動作片」,但一時沒注意窗戶的品質問題,女子在高潮時身體不由己做出後仰動作,在情趣正濃時,窗戶忽然破裂,兩人因為摟抱過緊雙雙墜樓亡。

網傳圖片顯示,男子全裸,女子穿著白色襯衫、下身裸體,兩人身邊有一攤血跡。「才上天堂就下地獄!」對於這起離奇的意外,網友議論紛紛,還有人指稱死者是前男女朋友的關係,女方已經有新男友了,「難道這就是老天譴責偷情的結果?」

不過,有眼尖的網友則指出,這其實是2007年的舊聞,而且事發點是在北京。因為其中一張裸屍照在舊報導中沒有出現過,也引發網友質疑,是否從警方流出,要求當局調查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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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來不少人到大陸做生意當台商,卻不時耳聞在對岸「包二奶」,或是在當地召妓等。日前一名男子到大陸出差,不但召妓還搞自拍,並將性愛影片存到電腦資料夾。平日夫妻倆友一起看A片的習慣,結果自拍影片被妻發現,丈夫至少和11女嘿咻共18次,因此怒告通姦。

該名家住新北市的游姓男子,日前到大陸出差,結果在當地召妓,甚至還自拍性愛影帶,回國後將影片存入電腦資料夾。游妻表示夫妻倆為了增進閨房情趣,5年前結婚後,2人會一同用家用電腦看A片。根據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游妻在去年10月打開電腦的A片資料夾,赫然發現丈夫竟是新片中的男主角。

游妻見新增的10多部A片內,男主角全是丈夫,但女主角全不是自己,對象多達10多人。她看了之後氣憤不已,先將影片拷貝下來,事後怒告丈夫通姦。丈夫得知後,竟反告妻子是駭客,破解他的密碼入侵。

檢方調查之後,發現電腦是2人共用,並未設定密碼;游男表示自拍影片全都經過女方同意,但檢方勘驗影片後,發現至少有1名女子察覺鏡頭,試圖起身找出攝影機的電源關閉。只是游男稱不知應召女本名、也不記得拍攝地點,僅以妨害家庭起訴。游男反控妻子入侵電腦部份則不起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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