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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市一家工程公司已婚黃姓老闆和30多歲李姓女職員發生婚外情,兩人從2004年到去年間,多次在大台北地區摩鐵通姦,去年9月間李女一時興起,趁兩人嘿咻時,拿手機偷錄性愛影片,還拍下黃男下體特寫,事後將檔案存在公司電腦中。

今年初老闆娘到公司使用電腦,無意間看到老公和女職員的性愛影片,怒控兩人通姦,黃男堅稱不知被偷拍,也告李女妨害秘密。事後黃男獲妻原諒撤告,台北地檢署昨依通姦、妨害秘密罪將李女起訴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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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姓男子冒充科技多金男把妹,帶著女友開房間,卻在緊要關頭不舉,女方嫌他「欺騙」,他花20萬元賠償損失,被妻子發現告通姦,檢察官認定2人雖然上了床,但「什麼事也沒發生」,不起訴,黃妻再告離婚勝訴。

桃園地檢署調查,黃男(38歲)是建材行推銷員,自稱單身、在竹科當工程師,是月入十多萬元的多金男,瞞著妻子猛追張女,去年初帶張女開房間,2人互擁和愛撫,但在緊要關頭,黃男不舉,任憑女方挑逗,都「沒有反應」,無法完成魚水之歡。

張女覺得被耍,傳簡訊「你是愛情騙子、我們分手吧」,黃自覺對不起張女,拿出20萬元補償,被妻子發現,覺得可疑追問出「一夜情」,氣得告2人通姦。

檢察官偵辦時,黃和張女都說「那一夜,什麼都沒發生」,黃供稱到賓館只是純聊天,張女承認有2人互摸,但「他不行」、在最後關頭無法人道,後來分手,沒再往來,檢察官以無法證實雙方有性行為,對2人不起訴。

黃妻則認為丈夫背叛她,通姦官司輸了後打離婚官司,黃姓男子表示婚姻不幸福才想找第二春,法官認定他行為不檢、對婚姻不忠誠,判准離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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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法239條通姦罪廢除議題已經爭論超過10年,許多民眾仍誤以為得由通姦罪爭取離婚權利。但婦女新知基金會表示,由於我國離婚相關法律愈趨平等,早就不需使用這種「以刑逼民」的離婚訴訟策略。

1935年公布的中華民國刑法,是從1945年開始在台灣施行。其中第239條規定:「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,其相姦者,亦同。」

婦女新知基金會表示,原本的刑法草案,是延續大清律例中男尊女卑的不平等立法,為了維護父系血緣的純淨,僅處罰外遇的妻子。由於當時中國婦女運動者群起抗爭,反對這種讓丈夫擁有妻子貞操權的立法,結果立法者制定了男女皆罰的方式,以彰顯形式上的平等,才讓外遇成為刑事犯罪。

早在1990年代,台灣婦運就開始討論刑法通姦罪的廢除問題,主張廢除通姦罪者認為該法主要被用來處罰作為婚外第三者的女性。

民法就能保障權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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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姓銀行理財專員介入客戶科技公司賴姓董事長家庭,不但嗆聲胡姓元配,還找前男友恐嚇,胡離婚後決定反擊,一次告她通姦、恐嚇和妨害秘密三條罪,新竹地院前天審理時,王女聲淚俱下道歉,但不被接受。

地院調查,賴姓董事長因為胡婦六年前罹患乳癌切除乳房,認為她失去魅力,愛上幫家裡規劃理財的王姓女行員,在外租屋藏小三,前年被胡婦發現手機通訊軟體裡的煽情對話,姦情曝光,丈夫誇王女身材好、性技巧出色。

王姓女理專(卅三歲)哭哭啼啼承認犯行,「希望法官給我自新機會」,女法官要她當庭向胡姓元配道歉,她起身哭著說「對不起,請妳原諒我…」胡婦認為她不是真心認錯,連眼神也不願交集。

法官對胡婦說「我知道妳被傷得很重,一定要走出來,不要拿別人過錯懲罰自己。」胡婦說,自己在職場和親子關係都獲得成就感,漸漸擺脫傷痛,提告是為了得到公道正義。

王女也打電話嗆胡婦「他跟我說,他已經很久沒碰妳了,重點是他根本不愛妳,現在愛的是我,妳可以放過他嗎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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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吳大學今天發表新世代長期研究調查,發現現在的大學生,尋找結婚對象的擇偶條件,仍以「女性重經濟、男性重外表」傳統觀念為主,但談戀愛時行為卻漸趨開放。根據調查,有近四成男大生曾與伴侶以外的第三者單獨約會,女大生則有三成;二成六男大生曾經與第三者牽手,女大生則占一成五。

東吳大學社會系今年起進行「新世代」長期研究,在大台北地區隨機抽樣1200名大學生進行調查,男性占40.7%,女性占59.3%。

東吳社會系主任吳明燁說,調查結果顯示,新世代大學生考量結婚對象時,擇偶條件仍以「個性」、「價值觀相同」位居前兩位,兩性主要擇偶差異,「女性重經濟,男性重外表」,反映出男性多半屬於「外貌協會」成員,女性步入婚姻則重視尋找長期飯票。

但在實際戀愛行為上,吳明燁發現,新世代大學生因為生長在資訊科技創新迅速的「流動世代」,雖然對婚姻態度依舊保守,戀愛行為卻比過往前衛許多。調查顯示,六成以上曾有兩性交往經驗,其中有將近一成五大學生曾與同性交往。

進一步詢問大學生對於「劈腿」的定義,多數大學生認為和第三者牽手就算劈腿,但也有部分大學生認為,和第三者單獨約會甚至對第三者有好感,就算情感出軌。至於實際劈腿經驗,近四成男大生曾與伴侶以外的第三者單獨約會,女大生則有三成。另有二成六男大生曾經與第三者牽手,女大生則占一成五。兩成三左右男大生曾與第三者接吻,女大生則有近兩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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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婚林姓男子與李姓女子到賓館偷情時,接連用手機偷拍2段性愛影片留念,未料卻被妻子抓包,遭控涉嫌通姦罪;台北地檢署調查時,林男承認婚外情,但李女否認知悉林已婚,檢察官認為證據明確,26日將林男與李女提起公訴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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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婚的黃姓水電工程公司老闆和公司李姓女職員通姦8年,姦情從未曝光,沒想到去年9月底,小三在汽車旅館偷錄自己與老闆的性愛過程及拍老闆裸照,元配發現後提告,黃男也不放過她,台北地檢署昨將李姓小三依通姦、妨害秘密等罪嫌起訴。

檢方查出,李女早知黃男已婚,卻從93年起到101年9月底,四處與黃男到汽車旅館偷情。黃男去年想分手,李女不甘心,用手機偷拍黃男裸體及性愛過程,存在公司電腦裡。黃妻某天到公司意外發現電腦裡的性愛檔案,怒告丈夫和李女通姦,事後對夫撤告,仍告小三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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賴姓公公與陸籍媳婦通姦,產下一子,公公在兒子過世後,將十筆土地與一棟房子交給媳婦繼承,但婆婆主張媳婦沒有繼承權。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,兒子過世時,媳婦仍屬大陸地區人民,逾三年未向法院提出繼承表示,視為拋棄繼承,判媳婦的繼承權不存在。

台中市七十歲賴姓市民,因二兒子有中度智能障礙,便為他娶一名印尼籍媳婦,並生下一女;但印尼籍媳婦指控公公騷擾,離家出走。公公在民國九十一年又為兒子找了陸籍陳姓媳婦,但公公卻與媳婦通姦,婆婆撞見後,控告先生與媳婦,但因罪證不足不起訴。

婆婆將DNA送驗,證實孫子非兒子所生,再次提告。台中地院確認二人亂倫產子,各判刑三月,均易科罰金。

二兒子在九十七年二月間死亡,賴把兒子名下價值數千萬元的十筆土地與一棟房子交給媳婦繼承;媳婦還要求分配先生的剩餘財產二筆土地與現金四百八十八萬多元,主張自己與先生的前妻之女應各分一半。但因已逾請求二年時效,被法院駁回。

婆婆接著以孫女(印尼籍媳婦所生)的法定代理人身分,委託律師控告媳婦的繼承權不存在;指出媳婦與公公通姦後,在九十四年一月產下一子,並據此在九十七年八月初設戶籍登記,取得台灣地區人民身分,後因通姦被判刑,被內政部撤銷戶籍登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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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新竹縣黃姓男子的妻子離家出走8個月,回到家中產女,女子聲稱孩子是黃男的種要報戶口,早上報完戶口下午又落跑,事後黃男見女兒「皮膚很黑」,跟他一點都不像,驗DNA果然不是自己親生,憤而向法院訴請離婚並確認孩子為非婚生子女,法官均判准。

在工廠上班的黃男告訴法官,與越南籍阮女98年1月16日結婚,100年初妻子離家出走,由於他很愛太太,透過管道設法找她回家,後來妻子回到他身邊,沒多久肚子一天天大起來,100年8月產下一女,妻子說孩子是他的,還撒嬌說「會很乖地跟你一起生活,不再離家」。黃男於是讓小孩入戶籍,但當天早上才辦好入籍,阮女下午就失蹤。

辦完戶口又失蹤

黃男說,透過妻子越南同鄉告知,他經由跟蹤,發覺妻子通姦對象是一名越南籍逃逸外勞,更加懷疑女兒不是他的。原來黃男40幾歲意外得女,原本十分高興,但一年多前開始感覺女兒皮膚黝黑,越看越不像自己,且五官輪廓「親戚沒一個說像」,他得知妻子在外偷情後,更確定有問題,狠下心做親子鑑定,確認孩子不是自己的,向新竹地院訴請離婚,並否認孩子是婚生子女。

阮女出庭哭訴,因婆婆在家會罵她髒話,晚上不讓她睡覺,一年前更趕她出門,她才離家回越南,並發覺自己懷孕。她坦承以前做錯事,參加朋友慶生會喝下飲料與酒後,醒來發生什麼事情都不知道,當時還跟先生住在一起,以為小孩是先生的;她質疑先生請求離婚,是想和台灣的女朋友結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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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女醫師日前返家時,聽到屋內房間頻頻傳內陣陣「淫聲浪語」,她以為丈夫是在裡頭看A片,結果靠近才發現,丈夫竟然和「小三」在床戰,當場將全裸的2人捉姦在床。被逮的2人辯稱是在聊天,並沒發生關係,但檢方根據捉姦影片2人的姿勢,認為已涉及通姦,各判處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。

這起男子與小三被元配當場捉姦在床,事後2人卻辯稱是「純聊天」的案件,發生在前年12月28日下午4時。根據《聯合報》報導,一名王姓女子從事醫師工作,當天下午返家時,突然聽到房內發出男女間的淫聲浪語,立刻找來張姓友人到場,接著又在門外聽到喘息聲和叫床聲,隨即打開門察看。

王女開門一看,正好發現潘姓丈夫和姚姓女子兩人全身赤裸相擁,正在「做愛做的事」,隨即將他們拍攝下來。事後潘男供稱,他是因為參加還子的高中家長會,因而認識姚女。他供稱當天姚女當天來到家裡「練鋼琴」,之後因為聊天且心情愉悅,才會脫光全裸在床上聊天,加上姚女當天生理期,2人並未發生關係。

法官勘驗影帶,發現潘男與姚女全身赤裸,並且認定2人姿勢,彼此性器有接合,且姚女稱說生理期,一般女性都會穿貼身生理褲以顧慮會弄髒床,但2人全裸實屬不合理,因此認定2人通姦,各判處5月徒刑、得易科罰金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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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姓男子偷拍自己與人妻偷情過程,在對方不接電話、不聯絡後,一個多月內連續傳簡訊、打電話、寄性愛照到對方住處、公司恐嚇,還寫信給婦人讀小學的兒子,要求小孩轉告母親「下次同學和老師都會有」。

劉姓男子落網後自稱遭人偷拍,但合議庭認為,他是臨訟杜撰,判他一年二個月徒刑。

劉姓男子與四十三歲有夫之婦認識五年多,二○○九年四、五月某日,兩人在台北市中山區某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,劉偷錄性愛過程。

二○一○年兩人關係生變,劉不滿婦人不聯絡、交往,在九月十七日傳簡訊恐嚇「妳自己注意」並附上性愛畫面;十天後又在三張信紙寫「高清影片,保證內容精采」等文字,連同六張性愛照寄給對方。

十月七日,劉姓男子再寫信到婦人兒子就讀的小學,要小孩轉告母親「電話要接,下次同學跟老師都會有。」小孩收到信轉給母親,婦人仍沒理會,隔天又收到劉提及「下次再寄就附上資料給各單位,不要增加雙方成本。」的信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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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埼玉縣一所小學,在上月18日發生一名男老師和女老師在體育館內偷情,並被要進行體育活動的學生發現,今日當地教評會開會討論懲處事宜。

據了解,這名男老師年紀約40多歲,已婚,女老師是未婚。當天女老師為了運動會的舞蹈表演節目,在體育館內撲墊子準備練習,隨後男老師進來體育館,兩人就倒在墊子上抱在一起親熱。這時剛好有一群即將進行體育活動的少年團、進入體育館,目擊這對男女老師的親熱過程。

目擊者指出,當時男女老師兩人都有穿衣服,不是裸身。該事爆發後,雙方都承認「互有好感」進而交往,而教評會今日開會討論懲處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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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婚林姓男子和王姓女同事偷情生下一子,林將私生子登記在戶口內,其妻無意間發現名下竟有了孩子,追問下才知丈夫外遇,控告兩人妨害家庭。王女本否認和林有性關係,直到檢察官要驗DNA才承認,士林地檢署昨依妨害家庭罪,將林、王兩人起訴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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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姓已婚男工程師趁妻子至香港工作時,帶李姓女同事回家偷情,沈妻返家從垃圾桶翻出混有2人體液的衛生紙提告;未料,李女掰稱,沈男在她口中「口爆」,她吐在衛生紙上才會混有2人DNA;新北地院法官不信,判沈、李兩人需賠償沈妻30萬元,可上訴。

據查,40歲沈男任職於台灣知名科技集團,他與妻子結婚後育有1個小孩,因妻子在香港擔任會計主管,2人分隔聚少離多。

前年間,40歲沈男趁妻到香港工作時,把同公司餐飲部32歲李女帶回家,同年7月21日下午,沈妻無預警突襲,發現李女堂而皇之入住,將她趕走後,為了小孩而選擇忍讓。

同年8月3日,沈趁妻子回香港又帶李女返回住處,還在電梯間曬恩愛,互相摟抱、掐臉頰;隔天,沈妻回家發現有小三物品,並從廚房垃圾桶內翻出一團可疑衛生紙,送驗確認一處有沈的精液DNA,一處混有2人表皮細胞DNA,氣得提告。

沈、李傻眼不斷改口,最後統一口徑說:「只有口交,沒有嘿咻」;李女更指,因沈男在她口中「口爆」,她吐在衛生紙上才混有DNA,法官認未抓姦在床,更無沈男精液與李女表皮細胞DNA混合證據,判2人無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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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30年重聚首」是北一女畢業生的傳統,每屆畢業30年的校友,在校慶當天舉辦重聚餐會。今年由雅虎亞太區董事總經理鄒開蓮、台北市議員王鴻薇、主播莊開文等人主辦,要帶著同學穿越時光隧道,重溫高中時光。

「分開30年,相聚後,再也不想分開。」擔任總召的鄒開蓮表示,30年每個人都經歷人生最多的改變,懵懂的少女搖身一變成家庭、社會的中流砥柱。不同的經歷,讓自己成為更豐富的人,同學們都很期待彼此的故事,一定會被友情和重逢的喜悅感動。

 

擔任公關組長的莊開文說,本屆共1450位同學,是歷屆學生數最多的一屆。為了能在校慶當天找回全部的同學,各班聯絡人宛如特搜小組,從4月就開始海內外尋人的超級任務,目前歸隊率已達到8成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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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八年前的阪神大地震,讓數十萬日本人無家可歸;日籍女子山城愛子當時被嫁到日本的台籍張姓婦人收留家中照顧,未料張婦返台定居失聯,愛子三度來台尋人未果,寫信拜託警方尋人,順利完成超級任務。

擔此任務的天母派出所劉光恆昨天說,當他們拿著山城愛子寫的親筆感謝信給張婦時,張婦也情緒激動,沒想到一句感謝會因此遲了十八年。

張姓婦人嫁給日籍丈夫,廿多年前住在大阪市,與山城愛子因工作而認識。一九九五年一月十七日上午,阪神發生大地震,五萬人死傷、數十萬人無家可歸,愛子因此無法返家。

在沒有日籍的親朋好友幫助下,來自台灣的張婦收留愛子,讓她得以度過災後艱辛日子。愛子住了快一個月,電力恢復後才告別張婦。

張婦後來返台沒有音訊,然而當年收留的恩情,一直讓愛子難以忘懷,但她來台找人都沒有下落,決定寫信拜託台北市長完成心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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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是不離婚,絕不讓小三得逞!醫師丈夫為訴請離婚,搬出父母姊妹作證,控訴妻子疑神疑鬼,還僱徵信社跟監他,搞得全家失和;但是當教師的妻子也非省油的燈,她查出丈夫7次入出境竟與某女子都在同一天,未免太巧合,並調出路口監視畫面找到丈夫帶女子回家過夜的證據,法官判定丈夫外遇才是破壞婚姻禍首,駁回離婚請求。

這對怨偶結婚多年,丈夫是屏東一家大型醫院駐診醫師,妻任教公立高職,育有一對年幼兒女,因夫妻關係決裂,已分居3年,最近因離婚官司鬧上法院。

自己外遇 反指妻疑心病

丈夫說,妻猜疑心重,連他妹妹在家不穿內衣,都被看成行為不檢點,甚至懷疑妹妹和他關係不正常,妻還僱徵信社跟監他,懷疑他有外遇,搞得全家難以生活;男方父母和姊妹也作證,紛指女方不是。

妻卻反指丈夫背叛在先,分居期間丈夫出國11次,竟有7次出入境和A女同一天,未免太巧合,她還調出關鍵的錄影畫面,看到丈夫帶著A女回家過夜,讓法官認定丈夫外遇的事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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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夜兩點多,有民眾在三重忠孝橋下發現一具浮屍,疑似是周二晚間烤肉溺水的國中生。消防局接獲報案後趕緊前往打撈,學生家屬也在旁焦急等待,最後確認身分正是已經失蹤三天的蘇姓學生。

看到失蹤三天的寶貝兒子已經變成一具冰冷的遺體,學生母親癱坐在地上放聲大哭,必須靠旁人攙扶,情緒幾乎崩潰。

落水的蘇姓學生,周二下午,畢業典禮結束後與其他五名學生,相約到三重區的忠孝碼頭烤肉玩耍,卻不慎滑落河中,消防局出動大批人力仍未尋獲。

直到六號深夜,才被民眾發現通報消防局,研判是近日豪雨導致溺水學生被卡在河床淤泥下,增加打撈難度。母親心碎的聲聲呼喚也喚不回兒子的寶貴性命,場面令人鼻酸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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屏東1名已婚的吳姓女子曾在電子郵件中曖昧地叫1名劉姓男子「老公」,吳女丈夫委託徵信社跟蹤妻子,到劉男家中欲抓猴,吳女躲在衣櫃熱昏,警消緊急送她就醫。

警消破門時,劉男曾傳手機簡訊給吳女「找腳(角)落用東西蓋」,吳婦丈夫控告2人妨害家庭,檢方以罪證不足不起訴;丈夫再請求精神慰撫金100萬元。法官認為,若2人沒有特殊關係,吳婦何需躲在衣櫃裡,但無證據顯示通姦,判賠15萬。

 

外遇徵信社法律諮詢徵信社收費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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疑患有精神疾病的蘇姓男子,十九日深夜飲酒後,發現越南籍妻子不在臥房,懷疑與越南籍蘇姓鄰居有染,帶著醉意前往鄰居家中理論,因蘇男體格魁梧,還嗆聲「我車上有刀」,引起鄰居恐慌,父子合力將蘇男壓制在地,警方趕到時,發現蘇男已經沒有呼吸,送醫不治,鄰居父子三人被依過失殺人罪嫌移送法辦,兩人被羈押,一人飭回。
 蘇男三十九歲,疑患有憂鬱症,娶了相差十多歲,面貌姣好的越南籍妻子,因妻子喜歡到處串門子,讓他沒有安全感,並懷疑妻子與同為越南籍的蘇姓鄰居有染。
 蘇男與妻子分房多年,十九日晚上十一點後妻子在家中三樓,他找不到人,以為妻子跑到鄰居家,於是怒氣沖沖的到鄰居家理論。
 蘇男敲鄰居的門,並咆哮要鄰居出來講清楚,鄰居被吵醒出來應門,蘇男質問「我太太人在哪裡?」鄰居聲稱不知道,不想理會他。
 蘇男不滿鄰居態度冷淡,便動手與鄰居扭打,鄰居的大兒子上前幫忙,小兒子報警。因蘇男體重破百,相當魁梧,還嗆聲「我車上有刀」,令鄰居感到恐慌,父子合力將他壓制在地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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