聯合新聞網

賴姓男子八年前結婚,妻子發現他拍完婚紗隔天就跟小三上旅館,她在親友力勸下隱忍成婚,未料婚後仍不改花心,多次收到小三電話騷擾,委屈求全,八年後心死訴請離婚獲准。

賴姓男子與妻子都在科技界工作,當年參加聯誼會結識,在步入禮堂前,女方就發現賴劈腿,從信用卡帳單查出賴在拍婚紗照隔天,就與小三上摩鐵,讓她相當氣惱。

賴妻原欲取消婚禮,但雙方親友都力阻,認為喜宴日期已定、喜帖已印,「取消會沒面子、讓人看笑話」,兩人如期步入禮堂,但新婚期間,她就在丈夫電腦發現丈夫上網徵求「一夜情」,她質問丈夫,賴辯稱是「好玩」,未真正與女子上床。

兩人原在北部工作,婚後協調一起回南部奮鬥,四年前賴先調回南部,住在公司宿舍,隨即被妻子逮到帶女子回宿舍,但賴辯稱與女子是朋友,在宿舍「看電視聊天」。

賴妻多年來遇到不只一名小三騷擾,甚至有女子直接撥電話給她說「你老公的衣服在我家,我送回妳家」;兩年前,丈夫還被親友目擊與小三牽手逛夜市,女方崩潰無法再隱忍,搬離住處要求離婚,但賴不願簽字。

賴妻今年又收到一名小三傳丈夫脫衣裸體的相片給她,還嗆聲已跟賴在一起三年多,妻子受不了精神折磨,向法院訴請離婚。賴向法官坦白,妻子所說的都屬實,但已跪求妻子原諒,也寫過悔過書,他仍愛著妻子,希望法院不要判兩人離婚。徵信公司

法官認為,雙方從兩年前就分居,賴迄今無法取得妻子原諒,已發生難以繼續生活的情形,判准兩人離婚。

>國際生命線台灣總會秘書長何振宇表示,「家醜不外揚」是許多人無法跳脫的價值觀框架,建議新人遇到類似情形的時候,還是先詢問專業婚姻諮商師、社工的意見,「追求幸福比顧面子重要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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