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/06/26

〔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/新竹報導〕一名女法官與律師丈夫曾是法界有名的夫妻檔,丈夫劈腿愛上年輕貌美「小三」進而離婚,女法官婚變後暴瘦,憤而對「小三」訴請賠償300萬元,開庭時小三只願意賠20萬元,女法官方面表示要的是她「真心認錯」。

法界人士指出,40多歲的女法官與先生,在就讀法律系時就相識相愛,結婚10多年育有2個孩子,是地方司法界知名的夫妻檔。

後來女法官因為暴瘦好幾公斤,引發司法同仁的矚目,她的律師先生為了年輕貌美「小三」而跟她離異的事情,也就漸漸傳了開來。

女法官不甘心小三介入婚姻,破壞她和丈夫的感情,造成家庭破碎,身心痛苦,因此委任律師向新竹地院民事庭訴請賠償精神慰撫金300萬元。由於顧及孩子及前公婆,女法官並未對前夫求償。

全案在新竹地院民事庭開庭時,女法官沒有出庭,而是委任律師提出簡訊、照片等證據,「小三」則沒有委任律師,親自出庭「應戰」,30多歲的她身材、面貌姣好,曾結過一次婚。徵信公司

「小三」駁斥女法官指控,聲稱認識男律師近2年,才知他已婚,男律師曾送她高級手錶,並在她回國時到機場接機。法官問小三,依她的社會經驗、婚姻紀錄,應該不會不知道對方有家室,小三則沉默不語。

法官當庭詢問雙方是否有和解意願,小三否認破壞女法官婚姻,但願意賠償20萬元。女法官委任律師則說,原告需要的是小三真心認錯,「如果她沒有坦然面對,那和解有何意義?」由於雙方沒有達成共識,全案擇日再開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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