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/03/12 10:25

今日新聞網 社會中心/台北報導

一對都已婚的男女,發展出婚外情,不顧都是已婚身分,發生多次性關係,2人愛得水深火熱,甚至還各自在自己的臀部,刺上了對方名字的英文縮寫,除了證明是真愛外,就連購買的保險,受益人也是填上對方姓名。事後男方妻子發現丈夫外遇,憤而怒告小三通姦,法院判女方4月徒刑,並賠償30萬元。

法院調查發現,廖男在04年將停車位租給李女,雙方因此發生婚外情,李女離婚後和廖男同居,卻在09年鬧分手。當時廖男稱說,自己的妻兒都在加拿大,獨自一人生活在台灣,而廖女則是丈夫在大陸,雙方愛火便一發不可收拾,不但常發生性關係外,05年7月李女生日時,彼此為了徵信公司證明真愛,竟然就相約「刺青示愛」。

06年4月,李女丈夫抓姦在床,她因此和丈夫離婚,廖男將她接來名下房屋同居,之後再將房產轉移到李女名下,更各自投保1千萬壽險,受益人寫對方名字。但根據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廖男在10年移情別戀一名照顧父親的護士,而和李女撕破臉,提分手還要李女還屋。

廖男妻子事後發現丈夫「金屋藏嬌」,甚至還找到2人的性愛影片,憤而對李女提告求償。法院審理後,李女表示後悔,哀求廖妻原諒,認定李女已得知廖男已婚還和他交往,甚至還接受贈屋還刺青示愛,已破壞廖男夫妻的感情,依通姦罪判處李女4個月徒刑定讞,另需賠償30萬元,全案可上訴。

本文新聞網址:http://www.nownews.com/n/2014/03/12/114518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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