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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自由時報 記者蔡彰盛/竹市報導〕舊情也綿綿!原籍雲林的54歲林姓男子,與謝女是國中同學,並互相愛慕,各奔東西多年後,在新竹異地重逢,竟約炮開房間嘿咻,沒想到被妻子捉姦在床,新竹地院依通姦罪判處林男徒刑3月、謝女2月。

判決書指出,林男跟謝女原本都是雲林人,且國中是同班同學,彼此傾心,後來沒在一起,且彼此都有家室,直到去年2人在新竹巧遇,再度擦出愛的火苗。

去年7月23日下午4點,2人到新竹市南寮一家汽車賓館開房間,林男妻子報警捉姦,當場查獲2人共處一室,並扣得使用過的保險套及衛生紙團。

法官調查,林男曾有業務過失致死前科,為有配偶之人,竟不對配偶忠誠,破壞夫妻間對婚姻的信賴與歸屬感;謝女則明知林男有配偶,竟仍相姦,破壞對方家庭和諧。

儘管2人犯後坦承犯行,然謝女始終無意願與林妻談和解事宜,林男則經5次與妻子商談無結果,也無意再談下去。

本文新聞網址: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4/new/jan/6/today-so7.htm?Slots=S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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