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姓男子外遇,想出休妻計畫,包括脫產、逼離婚,但只有脫產成功,結髮30年的妻子認為他太無情,訴請損害賠償及撤銷丈夫假買賣勝訴、可以分房產。

桃園地院調查,余姓男子3年前外遇,想迎娶小三而計畫休妻,先把房子以假買賣過戶給親人,讓妻子分不到他的財產,並一再激怒妻子,想聲請保護令後打離婚官司,但妻子沒上當。

余妻獲悉丈夫為了情婦拋棄30年的結髮情,認為丈夫無情無義,主動離婚後,打民事官司求償和撤銷房產買賣。

法院審理時,余姓男子否認偷情,不過前妻提出2人親密交往、對話的資料,法官認定他違背婚姻忠誠,判賠60萬元,而房子也是為了脫產的假交易,法官判決撤銷買賣,讓前妻擁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請求權,依房產價值估算,可以請求8百多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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