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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姓女子6年前與丈夫吵架,到小吃攤喝悶酒,與陌生男子發生一夜情,第二年生下女兒;丈夫滿心歡喜,卻發覺女兒愈大愈不像他,驗DNA才知戴綠帽憤而提告,彰化地方法院昨天依通姦罪將王女判刑2個月。

 

只有國中畢業的王女,目前獨自扶養女兒;她向法官哭訴,自從離婚後,她靠打工獨力扶養女兒,去年一整年才賺4萬8千多元,生活很苦,根本無法賠償,法官同情她的處境,同意緩刑2年,但要服40小時義務勞役。

 

36歲王姓女子97年4月生下女兒,丈夫非常高興,不料,左鄰右舍流言,女兒怎麼愈大愈不像爸爸?王夫啟疑,追問王女,她堅稱是他親骨肉。去年丈夫帶女兒到醫院驗DNA,檢驗報告讓他氣壞,女兒真的不是他骨肉。

 

王女才坦承,96年6月和丈夫大吵後,她一氣之下離家,到溪湖鎮小吃攤喝酒解悶;有1名身分不詳的男子過來搭訕,陪她喝酒解悶,當晚發生一夜情。沒想到,一次出軌就懷孕,她不敢說出也不敢墮胎。王夫無法諒解,今年1月間向彰化地檢署提告她涉嫌通姦,提出附帶民事賠償,並與她離婚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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