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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黃哲民/新北報導】新北市28歲陳姓男子今年幫32歲女友照顧13歲女兒,卻情不自禁與少女嘿咻,後因少女與陳男互通情書被導師發現,問出實情報警處理,陳男坦承與少女合意性交一次,今被新北地檢署起訴與未滿14歲幼女性交罪嫌,最重可判刑10年。

據悉,陳男與女友本為同事,雙雙離職後才發展姊弟戀。女友原不相信陳男會做出這種荒唐事,表示因觀察陳男覺得老實可靠才答應交往。

陳男起初趁少女說錯上床日期而不認罪,但被問到「其他天有沒有」,才招認,並向女友道歉。女友最後答應原諒陳男,但少女卻堅持:「我不願原諒他,希望他得到教訓!」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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