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劉昌松/台北報導】台中一名有性侵前科的胡姓工頭,前年3月陪女友北上基隆談保險時,看到女業務員頗具姿色,竟佯稱欲另外投保,把女業務騙到基隆住處性侵得逞,基隆地院依強制性交等罪,判胡徒刑16年半,今天高院二審維持原判。本案還可上訴。

判決指出,胡男先是約女業務到汽車旅館碰面,因女業務有戒心,站在門口不願進去而逃過一劫,但胡竟改用女友手機傳簡訊約女業務到住處談保險,等女業務到達後,胡男謊稱女友在洗澡,冒名和女業務簽訂壽險,隨即又佯稱自己是通緝犯,有警察找上門來,要求女業務和他一起到床上躲起來,等2人都窩進被子裡時,胡男拿出美工刀逼姦得手,過程中還劃傷女業務的左臉頰。

法官痛批胡行徑至為惡劣,且犯後毫無悔意,依偽造文書、加重強制性交等罪,判他16年半徒刑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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