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有兩間開在隔壁的彩券行,日前為了共用牆面設置廣告招牌,會影響視線雙方大打出手,被影響的一方,最後掛出摃龜招牌,造成對方業績掉兩成,雙方正式撕破臉,還告上法院,院方審理後,決定各打五十大板,互控傷害罪分別判50天及55天拘役,不過架設新招牌的業者還多了毀損罪多判70天拘役,決定繼續上訴。

 




兩間彩券行開在隔壁,為了搶生意,不但掛起摃龜的招牌,甚至為了共用牆面,大打出手,結果就是雙雙遭判拘役。新高彩券行業者張文榮:「對方從後面束我的脖子,右手掐我的衣領,讓我沒辦法喘氣,才會把他的手拿開要掙脫。」

原來右邊的財根彩券行,日前買下中間的透天厝,跟左邊的新高彩券行,只有一牆之隔,後來新高在共用牆面施工,架設新的招牌,引起老闆的不滿,雙方發生爭執,最後不但大打出手,更掛出摃龜的招牌報復,雙方最後對簿公堂。

財根彩券行業者張晉福(102.01.25):「擋招牌看不過呀,原本有跟他講,請他摘掉,但是他不要呀。」

新高彩券行業者張文榮:「當然是很冤枉啊,要上訴啊。」

雙方互控傷害,除了分別判拘役50天及55天,目前無法得知財根老闆的看法,不過新高彩券行老闆,還多了毀損,多被判70天拘役,已經決定上訴討回公道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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