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門一名狼父,10年前竟罔顧人倫,對當時年僅7歲的女兒伸出魔爪,性侵多次得逞,妻子為了一家人,只好隱忍;狼父4年前與妻子離婚後,仍繼續逞獸慾,其女兒前年透過PChome「Skype(網路電話)」向母親訴苦,痛罵「父親是畜生!」母親錯愕追問,女兒說父親「發情」時會性侵她,母女因此提告。刑事方面,一審判狼父9年6個月,新北地院昨再判狼父須賠償250萬元,可上訴。

據查,這名30多歲的狼父,本與家人一同居住在新北市泰山區,92年間,他竟趁妻子不在家時,對當時年僅7歲的大女兒伸出魔爪,造成大女兒下體大量出血,妻子事後發現趕緊送醫,欲向警方報案,卻遭奶奶斥責「你想讓孩子沒父親嗎?」

妻子只好退讓,期待丈夫知錯能改,但丈夫非但沒改過,反而變本加厲,一家人於97年返回金門老家定居,男子也在當地擔任船員。兩夫妻則因感情不睦,於98年12月離婚,妻子一人孤身回台工作,3名子女則留在金門和父親生活,但獸父仍繼續逞獸慾。

刑案方面,一審法院判狼父9年6個月徒刑。少女及母親提出民事求償1200萬元,狼父仍否認犯行。法院判狼父須賠償女兒200萬、前妻50萬元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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